各系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我院《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确保我院校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
(一)上好毕业生党员最后一次党课。各党总支要通过各类视频工作平台,组织毕业生党员上好最后一次党课。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学习“两会”相关精神、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等活动,加强对毕业生党员意识和党员身份的教育,强化毕业生党员组织纪律观念,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明确党员责任和义务,更好发挥毕业生党员在抗击疫情和学习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认真学习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及相关要求。受今年新冠疫情影响,各党总支要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方法》(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图》(附件2)发送给全体学生党支部书记、毕业生党员进行专题学习,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和毕业生党员都清楚转接流程。
二、组织开展毕业生党员材料检查与归档
(一)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在各支部整理完毕后,各总支指定专人检查无误后,由组织宣传部派人进行抽查,以确保毕业生党员材料的整理规范,不出差错,对发现问题的材料要查漏补缺,对不符合规范的材料要进行整改。
(二)整理后的毕业生党员材料在移交装档时,各党总支要认真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20届毕业生党员材料交接单》(附件3),移交人、接收人需签字并留存系部进行存档,此项工作需工作到人、责任到人。
三、组织开展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接
(一)收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数据
各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本单位毕业生党员情况进行清查、核对,确定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名单,落实每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具体单位名称,填写《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其中因出国(境)留学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确实无法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的可申请保留组织关系在学校(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一般不超过5年,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一般不超过2年),需分别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共产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见附件5)和《湖北经济学院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见附件6),若填报系部出现以上两种情况需在填写《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时备注栏中进行备注,并于6月13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湖北经济学院毕业生党员出国(境)学习党员组织关系暂留情况汇总表》(附件8)、《湖北经济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情况汇总表》(附件9)一并报送给罗琼老师。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因开始使用秘钥登陆,请各党总支正确安装秘钥后使用,根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信息在系统内进行转接流程操作。
1.党组织关系转往湖北省内。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面进行转接,不用开具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
2.党组织关系转往湖北省外。学生党员凭《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各单位上报转接信息后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后下发)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同时携带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党员个人信息表(由各总支自行打印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到接收单位进行转接。待收到毕业生党员回执后各单位再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里面进行转出。
3.组织关系转往银行系统。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面可查找到接收单位信息的直接从系统中转接,查找不到接收单位信息的,需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携带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党员个人信息表到接收单位进行转接。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回执回收及归档工作
1.各党总支要经常查看毕业生党员转接进度,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做好接收党员工作。毕业生党员要按时到目标党组织报到。因改派等原因(在6个月内)确需更换新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需及时联系系部系统业务管理员撤回原转接申请,待原转接流程终止后再进行现组织关系转接;持纸质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原介绍信邮寄回系部党组织,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补办申请表》(附件7),经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审核后报学校组织部重开。
2.转往省外毕业生党员如在系统内转接(与省内转接流程一致),如采用纸质介绍信转接时,毕业生党员在收到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转接组织关系并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交回到各系党组织。
3.各党总支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催收工作,对未落实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要通过电话、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提醒,注明未落实原因,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同时在纸质版《湖北经济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附件4)上增加回执回收情况。并于10月25日前将组织关系转移回收情况报党委组织宣传部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确保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高效有序、准确无误。
(二)各系具体负责的同志要认真核实本系毕业生党员名单,全面核查毕业班学生休学、留级、参军等情况;要与每位毕业生党员取得联系,落实好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名称,确保接收单位准确无误。
(三)各系要认真组织党员上好在校的最后一次党课和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及相关要求的学习,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毕业生党员意识教育,通过严肃、规范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党费收缴等工作,不断提升毕业生党员对党员身份的再认识,要求毕业生党员在新的环境中继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各系按每月0.2元的标准收取毕业生党员党费,党费统一收取到2020年6月。《介绍信》不装入档案,由学生党员本人携带并按时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五)各系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跟踪工作,落实每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是否正常完成转接,确保每位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落到实处。
院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