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27浏览次数:10

一、传媒与艺术设计系2024届本科毕业生基本情况

传媒与艺术设计系现有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5个本科专业,按学科属性及专业培养方案设定等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独立确定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作品创作)工作方案。

2024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毕业生总数为41名。

二、传媒与艺术设计系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瑞

小组成员:周瑞、靳雯捷、郭佳

答辩小组成员:周瑞、靳雯捷、郭佳

答辩小组外聘成员(拟定):冯莉、龚超、李樱子、辛逸乐

三、毕业设计作品创作)指导安排

(一)指导教师情况

2024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毕业设计(作品创作)共计安排3位指导教师,每位教师平均指导4-5组毕业作品(每组3-4人)。根据选题意向及导师学生双向互选,产生13组毕业作品设计小组,具体指导名单及选题详见附件1。

3位指导教师中,具有中级职称教师2位、初级职称教师1位。

(二)校外答辩小组成员情况

冯莉:武汉广播电视台播音指导、江汉大学硕士生导师

龚超: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樱子:江汉大学人文学院播音主持系讲师

辛逸乐:武汉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副教授

四、毕业设计(作品创作)工作进度安排

前期准备阶段(第7学期5-11周)

1.第5-6周,成立毕业设计(作品创作)领导小组,确定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2.第7-8周,召开毕业设计(作品创作)专题讲座,公布发布日程安排以及学生撰写论文相关要求,确定指导教师名单。进一步明确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作品创作)学术诚信方面的第一和终身责任人,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确保毕业设计(作品创作)的原创性和质量。

3.第9-11周,毕业设计(作品创作)团队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学生登录格子达系统,根据下发的指导教师安排表,在系统选择指导教师,完成师生对应关系。学生确定选题,并在格子达系统完成论文选题填报,填报时间最晚不得晚于11月20日。

初期资料查阅和开题阶段(第7学期12-17周)

1.第12-17周,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学生在指导教师开列的文献检索目录基础上,学生完成初期资料查阅综合工作,完成开题报告并在格子达系提交。

中期指导阶段(寒假期间-第8学期第10周

1.寒假期间-第8学期第1周,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毕业作品创作策划书,学生开展毕业作品拍摄及后期剪辑、配音等工作。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2.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作品创作进度和情况,每周不少于1次;学生通过格子达系统提交作品创作策划书,系统需留有学生提交和教师修改痕迹不少于2次,学生应在5周前完成作品作品初稿剪辑

3.第8周前,利用格子达系统做好创作策划书的查重检测工作。每篇论文给予2次免费检测机会。

4.第9周开始,学生提交创作策划书定稿,指导教师在格子达系统完成成绩评定,确认学生答辩资格。

5.第10周开始,开展创作策划书抽检工作。学院按专业以随机抽取方式组织论文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3%,每个专业不少于2篇。要求各专业全覆盖,抽检不合格的论文直接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整改复评合格后方可获得二次答辩资格。

后期答辩阶段(第8学期7至15周)

1.成立毕业设计(作品创作)答辩委员会(小组)。

2.答辩委员会(小组)按毕业设计(作品创作)撰写规范对学生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学生,令其返工。无法按期完成者,不得参加答辩。

3.答辩前1周,学生将作品策划书、视频作品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作品策划书、视频作品,并作好答辩准备工作。

4.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在第14周前完成。由答辩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答辩、写出答辩意见、评定成绩等相关工作。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应当是答辩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要综合考虑论文(设计)质量要求和答辩表现。

5.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0%+答辩成绩30%,其中两者之一不合格视为综合成绩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定采用四级记分制,即优秀((100>X≥90)、良好(90>X≥75)、合格(75>X≥60)、不合格(X<60))。

6.第14周之前,完成论文评分审定和检查工作,将成绩汇总报教务部。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答辩后的论文修改,学生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指导教师审核确认。

7.第15周,配合教务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检测工作。各系做好论文工作总结,并及时归档存放相关材料。

8.学院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系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复查、整改工作。

五、毕业设计(作品创作)工作要求

(一)指导教师及其职责

指导教师应本着教书育人的宗旨,在对毕业作品创作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思维方法、工作作风和严谨治学的科学研究态度。

1.毕业作品创作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原则上必须有播音主持专业、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背景。每位教师最多指导5组毕业作品。

2.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创作作品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排外出。

3.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作品创作的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4.指导教师的职责

1)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选题的重难点、毕业作品创作的方案及毕业作品创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

2)指导学生撰写毕业作品创作的开题报告。

3)采取多种形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应不少于每两周一次。

4)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完成毕业作品创作,评定成绩,写出评语。

5)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作品展览。

6)参加毕业设计(设计报告)答辩。

(二)毕业作品创作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在毕业作品创作过程中必须做到: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

2.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3.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他人成果,否则其毕业作品创作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严格遵守纪律,毕业作品创作期间,应严格按照毕业作品创作流程完成每一阶段的任务,多次推迟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按时参加毕业作品创作答辩者,取消答辩资格,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完成毕业作品创作并通过答辩后,按要求向所在系提交完整的存档材料。

6.毕业作品创作成绩不及格或未按要求提交存档资料者不予毕业。

 

                              传媒与艺术设计系传媒教研室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