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加强当代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六届“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4月-2022年5月
二、参评条件
(一)华球(中国)公司全体在籍学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三)往届自强之星获奖者不可重复参评;
(四)在以下方面有突出个人事迹:
思想引领: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异,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有突出表现,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
自立自强:家庭经济困难,但勇于克服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所面临的困难,不畏艰苦,坚强乐观,勇于拼搏进取,能在大学生中起到示范作用。
创新实践:1、富有创新精神,主动参与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获省级或以上奖励并取得优秀成果;2、主动开展创业实践,并取得突出成效;3、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省级以上表彰;4、在军营中表现突出。(符合其一可申报)。
志愿公益: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选安排
参评者由各系推选或自主报名形式参加,经系部审核、系部公示、学院综合评比评审、学院公示后产生最终结果。
1.4月19日之前,各系按相应人数标准推荐候选人(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
2.4月30日前,学院将通过材料审核、现场展示等方式开展评选。评委由各系老师代表、学生工作部及团委老师代表组成。
3.5月上旬完成“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名单公示。
4.“自强之星(标兵)”获奖学生事迹(成果)展示时间及形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奖项设置
奖项 | 人数 | 奖学金金额(每人) |
自强之星标兵 | 2人 | 2000元 |
自强之星 | 3人 | 1000元 |
自强之星提名 | 5人 | 500元 |
附件:
1.附件1 第六届“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活动细则.docx
学生工作部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