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05-12浏览次数:139

 

各系:
我院2015届毕业生中有194名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切实做好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的有关文件内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责任制
各院系(班级)要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确保每一名贷款的毕业生都有责任人负责落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贷后工作内容
1.各院系(班级)要把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作为毕业生离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通过专题报告、座谈会等形式向学生倡导发扬诚实守信、懂得感恩的优良品质,同时提醒学生,贷款、还款记录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同学们务必要认真履行还息还款责任。
2.各院系逐一通知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应届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界面中完成毕业生申请确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办理了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名单由学生资助中心通过邮件直接发送到各院系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邮箱里。
参加研究生、专升本考试的学生按正常申请毕业确认,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于8月1日前在系统中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并向当地资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展期手续。
3.组织学生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2)。组织学生集中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流程(附件3)。学工处将安排专人抽查、参与此项工作。
4.各院系将《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信息汇总后,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附件4)。
5.《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于5月30日交学工处,经审核合格后,向学生发放《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提醒卡》。
6. 学生资助中心将各院系的网上“毕业生申请确认”完成情况不定期通报。确认工作在6月16日之前完成。
三、其他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报机制,凡是工作开展不力的都将被通报,违约严重的将减少贷款计划额度及其他资助项目。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贷后管理工作,对完成较好的院系和个人,学校将与相应的工作绩效、评优评先挂钩;对因贷后工作开展不力而影响到学校甚至全省资助工作的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