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05-12浏览次数:150

 

各系: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基本概况
为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从各省上报的学生中评选出10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并进行集中以编印《“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画册》、推荐相关媒体扩大宣传效果及社会影响、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等方式进行宣传。
二、评选对象
华球(中国)公司2011—2014级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系评选推荐1—3名学生在5月8日前报学工处;
2.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后,推荐优秀典型报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被评选推荐的学生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附件1),该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均要上交。《申报表》中“平均成绩”栏可以是受助当年的平均成绩,“照片处”贴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表格正反打印,纸质材料上可使用电子照片粘贴在《申报表》电子档上后直接打印。
4.被评选推荐的学生要撰写个人事迹材料。该材料需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事迹正文限2000字以内。
5.被评选推荐的学生需提交近期学习、工作或生活场景彩色电子照片2-3张(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不小于600*800),照片需反映本人事迹和精神风貌。被评选推荐的学生还需另外提交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电子登记照片1张。
     五、其他
     1. 请各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并借此次活动机会,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宣传优秀学生典型案例,鼓励学生励志成才。
     2.学校在各系推荐的学生典型事例中评选一部分以网站报道、微博推送等方式进行宣传。
 
 
附件:申报表
 
 2015年4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