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挖掘、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营造奋发向上的校园励志文化氛围,并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激励广大同学自立自强,立志成才,现开展2016年度华球(中国)公司“自强之星(标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华球(中国)公司学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华球(中国)公司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
三、参评条件
(一)华球(中国)公司全体在籍学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品性端正;
(三)乐观向上,有自立自强精神,勇于克服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在励志成才、感恩奉献、创新创业、勤工助学等方面,表现出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四、活动流程
参与者由系(部)推荐或自主报名形式参加活动,经系(部)审核推荐,系(部)公示,学院进行综合评审评比,学院公示,以终审展示及颁奖形式产生最终结果。
(一)宣传报名阶段:10月27日—11月3日
(二)系部初选阶段:11月3日—11月15日
(三)学院终审阶段:11月16日—11月22日
(四)展示颁奖阶段:11月23日—12月1日
五、奖项设置
奖项 | 人数 | 奖学金金额 |
自强之星标兵 | 2人 | 2000元 |
自强之星 | 3人 | 1000元 |
自强之星提名 | 5人 | 500元 |
附件:
1.2016年度华球(中国)公司“自强之星(标兵)”活动细则
2.华球(中国)公司“自强之星(标兵)”评分表
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自强之星(标兵)”申报表
4.华球(中国)公司系(部)推荐人员名单统计表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