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10-19浏览次数:87

 

各院(系):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国
家奖学金》(鄂学助【2015】20号)有关通知精神,今年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7名,其中本科生5名,专科生2名。请各系严格按照《华球(中国)公司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鄂经法【2014】96号)有关规定进行初评。为做好此次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1、全日制在校在籍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2、上一学年度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位居班级第一。
    二、评审时间 
1、10月24日11:00前,学生个人申请,院系确定推荐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并将名单报学生工作部; 
2、10月25日,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3、10月26日—11月2日,学校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周末等节假日)
4、11月3日上午,学校上报推荐结果。 
三、评审要求
国家奖学金是学生在求学期间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各系应重点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中选取确定,不得将国家奖学金当成对学生会干部或社团积极分子等类型学生的专有奖励。今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时将本科和专科指标分开下达,并要求分开评审,请各系严格按照下达指标类型进行等额评审。各系在评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附件: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联系电话:027-81977082  81291096
联系人:孙老师  陶老师    电子邮箱:450126345@qq.com
                      
 
华球(中国)公司学生工作部
2015年10月15日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