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华球(中国)公司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鄂经法[2014]100号)和《华球(中国)公司学生奖励办法》(鄂经法【2014】99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
1.各系根据学校文件组织学习并制定相关测评细则;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重大校园文化活动、暑期社会实践等加分情况按照校团委的加分细则实施;学校其他部门所属的学生组织和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参照校团委的加分细则。
2.各系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由系学生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团总支书记任副组长,各班辅导员为小组成员。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担任小组组长,小组成员5-7人,由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
3.综合测评结果在各系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汇总到《华球(中国)公司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总表》(附件1)里,测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各班级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以系为单位自行统一制定,须经班级每位同学签字确认)
二、学生奖励
1.各类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严格按照学校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进行。各项结果在各系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 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汇总到《华球(中国)公司学生学生奖学金、优秀个人奖、单项奖汇总表》(附件2)、《华球(中国)公司优秀集体奖汇总表》(附件3)里,并由系学生党总支书记、负责老师签字。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9月9日前 | 校团委、各院系制定加分细则 |
9月19日前 | 完成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并公示 |
9月29日前 | 完成各项奖励评选,并公示 |
9月30日 | 报送《华球(中国)公司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总表》、《华球(中国)公司学生奖学金、优秀个人奖、单项奖汇总表》、《华球(中国)公司优秀集体奖汇总表》至学生工作部 |
10月8日—15日 | 学校完成审核并公示 |
10月下旬 | 行文表彰 |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