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球(中国)公司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鄂经法〔2005〕54号)文件要求,各系认真开展了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经各班级评选,系(部)初审并公示,学生工作部审核,最终拟定对9个“文明示范寝室”、313名“文明寝室”予以表彰。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如果对上述名单有异议的同学、老师,请于公示之日起五天内向学生工作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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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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