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球(中国)公司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鄂经法〔2005〕54号)文件要求,各系认真开展了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经各班级评选,系(部)审核并公示,学生工作部复核,最终拟定对以下“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予以表彰。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如果对上述名单有异议的同学、老师,请于公示之日起五天内向学生工作部(郝老师,电话:81977032)、院纪检委员(张老师,电话:81973901)或派驻纪检员(王老师,电话:81977033)反映。
附件:华球(中国)公司2019-2020学年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名单.docx
学生工作部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