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心理委员参加第二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论坛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9-09-22浏览次数:59

各系:

华球(中国)公司班级心理委员制度自2011年实施以来,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院、各系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及班级心理委员在宣传普及心理知识、处理心理危机事件及提高学生个人心理素质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近期,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委员会、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研究协作组研究决定,联合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举办第二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论坛,按照论坛通知要求,我院推选标准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范围
1
班级心理委员

2、学院及系部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成员

(二)评选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在校担任各级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通过学院心理委员培训资格认证、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

3、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4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要求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居班级前40%(含)以内。
(三)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的条件:

1、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特别是严重影响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

2、有目的地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心理知识宣传和意识普及。

3、组织或参与学院、系部、班级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并有相关活动记录。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活动或比赛,并获取相关荣誉证书者优先。

4、热爱心理学知识,积极参与课外学习,或报考心理学/心理咨询相关考试者优先。

二、评选办法

(一)系内推荐

各系参照评选标准,在9月26日前在系内推荐/选拔优秀心理委员参与评选。按照人数比例,各系可推荐:其中会计系3人,金融系2人,信息管理与工程系2人,工商管理系1人,传媒与艺术设计系1人,旅游与酒店管理系1,文法系1

(二)决赛

1、入选成员需提交“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申请表”纸质版;荣誉证书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以系为单位于926日前交至法综508。电子版材料于926日前传至邮箱:2604772866@qq.com,并注明班级和姓名。

2、参评心理委员将在108日下午210分参加现场展示,完成8分钟竞选展示及答辩。竞选PPT需包括担任心理委员期间工作情况(需提供开展班级心理活动或参与心理健康活动照片),心路历程及对未来工作的计划和展望。答辩可扩展分享工作中处理的案例,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案,参选理由等。最终得分由提交的证明材料,现场展示和答辩得分综合评定。(证明材料占30%,现场展示和答辩占70%)。

3、竞选PPT请于107日晚21点前传至邮箱:2604772866@qq.com,PPT以班级+姓名命名。

附件1:“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申请表

  

  

二〇一九年九十七

“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申请表

系部

  

班级

  

照片

姓名

  

性别

  

手机号

  

何时担任心理委员

  

班级人数

  

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

  

  

  

所获心委相关荣誉/证书

  

  

  

  

                                        

  

  

曾开展/参与的心理活动

  

  

  

  

  

  

  

自荐理由

  

  

  

  

  

  

  

辅导员意见

  

院系意见

  


 

































备注:

纸质版交至法商综合楼508办公室。

电子版申请表,荣誉证书照片或扫描件等请发送至邮箱:26047728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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