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期实训目的
中期实训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是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前的重要环节。通过参与中期实训,让学生更好地了解律师职业并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自身素质;让学生明确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的重要性,学会将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最终,有利于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应用型、创新型、实干型”高素质的法治人才。
二、 中期实训的时间地点及实训对象
实训时间:2023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
实训地点:华球(中国)公司及校外签订的实习实训基地
实训对象:2020级法学专业本科生
三、中期实训的形式及内容
实训形式:采取校内理论实训与校外认知实训相结合的形式。
实训内容:
1. 校内理论实训:
拟邀请6位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到校内进行律师事务的相关讲座;通过校内讲座,了解民事、刑事、行政律师的日常工作内容,学会运用所学的法学及相关知识解决实践办案等实务问题。在校内领导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习和掌握律师事务不同工作的具体流程,例如民事案件如何跟当事人沟通、如何准备民事起诉、如何尽量将争议解决在民事调解阶段,例如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例如在行政案件中如何调解“官”和“民”之间的矛盾等。
2. 校外认知实训:
联系人民法院和校企合作律所,由校内、校外指导老师带领学生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到律所参观,现场亲临感受法律工作者的日常工作状态。通过校外旁听、参观,了解案件的庭审流程、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亲身体验作为法律工作者日常繁忙的工作状态,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通过观察、分析,了解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状。学生还可以通过和不同法律工作者的沟通,掌握具体案件的办案方法和办事技巧。例如刑事案件中,初步掌握一般的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初步掌握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不子立案报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与技巧。
四、 中期实训(实习)的组织领导
1. 文法系成立中期实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中期实训的组织、协调与检查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张雄涛、蔡洁
副组长:吕蒙、涂亚楠
成员:何仁杰、刘薇铭、刘曦、夏贤喆、江美霖、郑格、张宇轩
2.系部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各专业成立由系副主任、团总支书记、指导老师组成的中期实训领导小组,负责拟订本专业中期实训方案、实训检查、成绩评定和总结工作。
3.成立由单位有关负责人、带队教师、指导教师组成的中期实训工作小组、负责按中期实训方案的有关要求安排学生实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对学生实训进行指导、检查和鉴定。
五、中期实训目标
1. 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技巧;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掌握案件审理的基本流程;
7、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8、掌握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方法;
9、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10、整理实训记录,撰写中期实训报告并按时提交。
六、中期实训要求
1. 学生在中期实训期间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校纪校规,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会安定秩序。
2. 严格执行学校的中期实训规定与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实训任务。
3. 严格遵守实训单位的规定和纪律,确保安全,保守实训单位秘密。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带队教师的指挥,避免个人单独行动。
4. 严格遵守实训纪律,不无故缺勤、不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经实训领导小组批准。凡请假超过实训时间的1/3者,其实训成绩为不合格;各实训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考勤记载,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5. 学生在实训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者,指导教师要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者,取消实训资格,学院视其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实训成绩以0分记载。
七、中期实训成绩考核要求
按实训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训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训报告和相关材料。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实训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训材料完成情况等。
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在校友邦平台提交中期实训相关信息,如:中期实训日志(每日),中期实训报告(总结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字)。
中期实训归档要求:要保存的纸质文档包括“中期实训日志”和“文法系法学专业2023年中期实训(实习)总结报告”。信息需填写完整,均需校内指导老师评分签字才有效。此表一份交学院存档,上交时间及方式以学院届时通知为准。
由校内指导老师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对学生在实训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成绩时,先按百分制计分,最终实训成绩按比例折合,按等级制计分。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实训成绩不合格者,须按有关规定直接重修,参加本专业下一年级实训。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不合格论:
1.未完成实训任务,未达到实训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
2.无故不按时提交实训报告和相关材料;
3.无故不参加实训或实训缺勤时间超过总实训时间1/3以上;
4.实训中有违纪行为屡教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
八、中期实训总结
中期实训结束后各专业应对学生实训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实训进度和安排、实训效果、实训中曾经出现的问题、处理结果以及尚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等,并将总结报告交教务办归档。
华球(中国)公司文法系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