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教师岗辅导员岗位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部发布时间:2021-10-15浏览次数:884

各系部:

 2021年教师岗辅导员岗位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系部通知符合条件的专职辅导员进行申报。

教师岗辅导员岗位申报条件

根据《华球(中国)公司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鄂经法〔2013〕33号)等文件精神,专职辅导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出选择教师岗辅导员申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爱护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身体健康。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4.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截至2021年9月30日,入职我院辅导员岗位不超过2年。

二、教师岗辅导员考核与管理

1.聘任在教师岗位的专职辅导员除完成专职辅导员岗位职责外,还需履行相应职务教师岗辅导员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职责,并达到考核要求。

2.纳入教师岗位设置管理的专职辅导员,按照学院教师岗辅导员职称评审办法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助教、讲师、副教授及教授)的评审。未申报教师岗位的辅导员及申报教师岗位但未通过审批的辅导员,均纳入管理岗位辅导员管理,适用职员职级制晋升管理办法。

3.辅导员岗位一经选择后不得随意变更。

、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及系部审核

个人填写《华球(中国)公司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申请表》(见附件),表格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并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申报材料由各系部统一审核汇总后于10月21日前交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明老师,电话:81290811)。

(二)资格审核及试讲

人力资源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征集学生工作部意见,对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组织试讲,试讲合格的人员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附件:专职辅导员岗位类别申请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