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评价教师工作业绩,选拔优秀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激励教师提高专业能力,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择优晋升的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考核、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范围与对象
2020年度在教师岗位,符合岗位晋升条件的教师。
三、评审条件
1.按照《华球(中国)公司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鄂经法〔2013〕31号)执行。
2.本次教师岗位等级晋升计算年限和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2月31日。
四、职数安排
晋升讲师一级及以上岗位者,在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晋升;申报讲师二级、助教一级者,按条件晋升。
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10月13日前,个人对照评审条件,填写《华球(中国)公司教师申请晋升岗位等级信息表》报所在系部。
2.系部初审。10月16日前,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评审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3.职能部门审核。10月23日前,人力资源部会同教务部、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
4.教师岗位聘任委员会评审。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委员会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5.学院审定。党政联席会审定拟晋升人选名单,发文聘用。
六、有关说明
本次岗位晋级聘任起始时间为2020年1月。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