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课题负责人:
为做好2015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评审实施细则》、《华球(中国)公司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鄂经法[2013]109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4年10月之前立项的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题说明
1、课题的结题工作由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组织专家(3或5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1)通讯评审: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将结题评审材料送交结题评审组专家,由各专家写出评审意见,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综合各位评审专家的书面评审意见后,形成最终结论;(2)会议评审: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集中组织评审组专家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专家组通过审读结题评审材料,提出课题的结题评审意见。
2、结题材料报省规划办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省规划办颁发《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证书》。
3、结题工作完成后,《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证书》复印件等结题全套材料法商学院教务部留存一份归档。
三、结题材料及要求
1、课题负责人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附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开题报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各材料在教务部下载中心处下载)及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其中《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一式5份,其余材料各3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lip0502@qq.com。
2、材料请在2015年10月16日前报法商学院教务部311室胡老师,联系电话81973877。
华球(中国)公司教务部
201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