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球(中国)公司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修订)》(鄂法商〔2021〕63号)文件要求,各班认真开展了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经各班级评选,系(部)审核,拟评选以下29个寝室为“文明寝室”,同时,拟向学工部推荐以下2个寝室做为“文明示范寝室”参选对象。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于10月16日前向金融系综合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7-81970895
华球(中国)公司金融系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附名单:
拟推荐为文明示范寝室参选对象(2个)
梅3-323 桂6-254
拟评选为文明寝室对象(29个)
梅3-118 梅3-218 梅3-219 梅3-323
梅3-408 梅3-409 梅3-411 梅3-414
梅3-440 梅3-516 梅3-536 梅3-607
梅5-415 梅5-431 桂3-144 桂6-144
桂6-146 桂6-254 桂6-255 桂6-313
桂6-332 桂6-344 桂6-351 桂7-121
竹3-446 竹3-448 竹4-114 竹5-420
竹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