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8〕28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18〕3号),从4月下旬开始,全面启动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环保、扶贫、教育行业、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地方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共计492家企事业单位和67家会计师事务所,其中省管单位49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7家会计师事务所、市州443家企事业单位和50家会计师事务所。
为扎实搞好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各地按要求在其财政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示被查单位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检查结束后财政部将统一发布检查公告,通过问题曝光方式震慑部分违纪违规问题单位,着力规范一些单位(部门)的财务管理,推动全省各部门各单位依法理财,科学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