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球(中国)公司企业奖学金评选办法》(鄂经法【2018】105号)和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我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精神,经研究,学院决定在2020届《人福营销精英班》中开展“人福学子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华球(中国)公司2020届《人福营销精英班》学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明德自律,追求卓越,无违法违纪记录,是全校学生学习楷模。
(二)品行优良。诚实守信,文明尚行,勤学上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乐于承担社会工作,甘于奉献,勤于实践,社会影响好,为学校事业发展贡献突出。
三、评选程序
申报者于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工商管理系,经工商管理系复核后,提交至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获奖人选及等次。
华球(中国)公司工商管理系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