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4-04-16浏览次数:804

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根据《华球(中国)公司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鄂法商党发〔202117号)规范开展学生社团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团的根本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申请成立社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利于学院校园文化建设与发展;

(二)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素质;

(三)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且社团全称应冠以“华球(中国)公司”;

(四)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院(系)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五)每个学生社团设置一名指导老师,社团会长须为共青团员;

(六)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详见附件

有意向申请成立社团的社团负责人请填写附件中社团申请成立相关材料,2024426前报送至“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大厅值班窗口,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社团管理中心邮箱3582362937@qq.com并备注姓名+系部+联系方式。团委、社团管理中心将组织材料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申请成立社团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