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法商学院“五四红旗标兵”评审展示会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9-04-17浏览次数:187

各系团总支:



根据《关于评选 2018·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鄂经法团字〔20192号)文件要求,各系团总支在系党总支的指导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程序,推选了一批优秀的大学生参与 2018五四红旗标兵荣誉称号的评选。院团委通过资格审查和加分审核,确定每个系总分排名第一的学生直接保荐为五四红旗标兵,共 6人;另外入选 12名同学参与答辩,取前 9名学生为五四红旗标兵。具体名单如下:


排 名

班 级

姓 名

基础分

加 分

总 分







1

会计 16406

罗捷

60

21

保荐







2

金融 16402

杜静宇

60

18

保荐







3

环设 16401

孙悦欣

60

11

保荐







4

法学 16401

周霖姗

60

10

保荐







5

商英 17402

李雪曼

60

8

保荐







6

市营 16401

余西洋

60

7

保荐







7

会计 16402

李梦妍

60

17

77







8

会计 16412

张金莲

60

15

75







9

金融 16402

汪佳雨

60

14

74







10

会计 16406

王睿豪

60

13

73







11

视设 16401

张进鹏

60

9

69







12

会计 17410

许敏

60

9

69







13

法学 16401

易哲娴

60

8

68







14

金融 16402

白艺非

60

8

68







15

英语 17401

吴玲燕

60

7

67







16

会计 17401

秦梅洁

60

7

67







17

会计 17408

王欣雅

60

6

66







18

会计 17409

周慧

60

5

65








请进入评审展示会的候选人积极准备,用高水平,高素质的表


现展示个人风采。同时,各系团总支应给予候选人支持和指导,组


织现场观摩团,共同做好法商学院优秀学子的发掘工作,切实做


弘扬五四精神,展示学子风采的活动主旨。


本次评审展示会定于 2019417183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五号报告厅举行,每位同学的展示时间不超过 8分钟。请各位候选人提前 20分钟到场。同时,院团委邀请广大法商学子参与学习,一同了解身边的优秀典型,一起见证五四红旗标兵的诞生。

备注:


1.参加评审展示会的五四红旗标兵候选人,原则上应着正装


出席展示活动。但,未着正装参与展示活动不扣分。


2.可以邀请1 名同学作为演示文稿的操作助手;可以邀请同


学或者好友作为亲友团观看展示。


3.如对本人或者她人的材料分数有异议的,请在4 16


16:30 前,写查询申请,并经团总支盖章后,交到院团委现场核


实。如核查后,分数有修改,院团委将在 41617:00前通


知到受影响的候选人所在团总支。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