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球(中国)公司第十一期大学生科研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2-03-22浏览次数:10

各系团总支:

根据《华球(中国)公司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鄂法商〔2019〕12号)文件要求,为调动学生开展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实践能力。加深对本专业专业知识的了解、拓展课外知识。院团委将开展华球(中国)公司第十一期大学生科研立项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立项申报时间

2022年3月28日-2022 4月22

二、相关要求

1、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申报个人立项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申报集体立项的学生自行组成 2-5 人的项目组,组成人员自行分工承担工作;

2、项目要具有创新性、导向性、实践性和先进性

3、其他要求见附件: 《华球(中国)公司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鄂法商〔2019〕12号)文件。

三、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者向所在院系团总支提交《华球(中国)公司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及《科研项目立项申请<项目简介>活页》(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2、各系团总支就收取的项目申报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各系团总支将《2022年XX系科研立项汇总表》(附件6)及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档与纸质档)报送院团委。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fskylx2021@qq.com,纸质档交至法商楼104,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217:00。

3、院团委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各系提交的立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采取广泛发动和重点组织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对科研立项申报书细致审核;

2、本期科研立项可结合暑期社会实践课题进行申报,所立项目既可作为科研结题成果也可作为暑期社会实践成果;

3、参与科研活动的同学应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鄂法商【2019】12号 关于印发《华球(中国)公司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第11期学生科研立项材料.zip



共青团华球(中国)公司委员会

2022年3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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