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团校第七期学生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5浏览次数:364

 

各团总支、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理顺学生干部的工作思路,提高共青团干部的思想觉悟,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工作能力。院团委研究决定,举办团校第七期学生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华球(中国)公司委员会
二、培训时间
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
三、培训对象
(一)院团委干部代表;
(二)院学生会干部代表;
(三)宿舍管理委员会干部代表;
(四)社团联合会干部代表;
(五)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代表;
(六)记者团干部代表;
(七)艺术团干部代表;
(八)大学生心理发展协委员会干部代表;
(九)各系团总支学生干部代表
四、培训人员名额分配
院团委30人,院学生会30人,宿舍管理委员会30人,社团联合会30人,院青年志愿者协会30人,记者团30人,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30人,艺术团30,会计系50人,金融系40人,工物管系40人,外贸系30人,信管系30人,法旅新系30人,艺术系30人。
五、培训方式
以大课堂结合小课堂上课的形式为主,素质拓展为辅,目的在于提高学生干部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课程结束后院团委统一安排考试,考试范围为授课内容及时政相关内容。考试合格的学员予以颁发结业证书,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员予以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六、培训安排
具体培训内容和安排见附件1。
七、培训要求
(一)各团总支、学生组织须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为培训学员的学习提供时间保障,并为学员参加培训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大课堂学员必须按座位图中指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乱坐。小课堂对座位无特殊安排;上课期间不得无故中途退场;不得携带食物进场,保持会场整洁、卫生;上课期间不允许做与课程内容无关的事情,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保持会场安静,营造一个良好课堂氛围。(若违反要求,一经发现,取消团校评优资格。);
(三)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培训期间考勤工作,培训前5分钟结束考勤,培训开始15分钟之内到场者,视为迟到;培训开始15分钟后仍未到场者,视为无故旷课;请假必须持有正式假条方视为请假有效,否则无效。(备注:院级八大组织的学生干部由主席团开具请假证明,各系学生干部由团总支书记开具假条。请假证明上需写有所在组织,姓名,班级,请假原因,联系电话等,同时需有主席团至少一名成员的签字。如因上课原因请假需在请假条后附打印版个人课表。);
(四)团校采取学分制原则,每课时为2个学分,共10个学分;
(五)团校培训期间修满不少于9个学分的学员,可参与结业考试并具备团校评优资格;
(六)团校培训期间修满不少于7个学分的学员可参与团校结业考试,但不具备团校评优资格;
(七)团校培训期间修满少于6个学分的学员不能参加团校结业考试,不予结业且不具备团校评优资格;
(八)迟到早退一次扣1个学分;旷课一次当堂学分为零并另扣2学分,共计4学分;
(九)请假一次扣1个学分,正常上课请假不扣学分;
(十)各参加培训的学生组织请将学员名单于4月10日以前集中交至院团委组织部。
 附件:
1.华球(中国)公司团校第七期学生干部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2.华球(中国)公司团校第七期学生干部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3.华球(中国)公司团校第七期学生干部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4.华球(中国)公司团校第七期学生干部培训班学员选课登记表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1:\Upload\HtmlEditor\file\20150415103142.docx

附件2:\Upload\HtmlEditor\file\20150415103226.docx

 附件3:\Upload\HtmlEditor\file\20150415103249.docx

 附件4:\Upload\HtmlEditor\file\201504151033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