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院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综合测评加分明细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4-09-03浏览次数:2696

根据《华球(中国)公司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鄂法商[2019]82号)和《华球(中国)公司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鄂法商[2022]29号),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先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现将2023-2024学年院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综合测评加分项目和明细予以公布,具体加分参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予以加分,如有疑问或者投诉,请致电027-81977082、027-81290919。

说明1:在湖北经济学院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和参加湖北经济学院团学活动获得奖项的同学凭有效证明加分,加分标准参考华球(中国)公司学生手册执行。

说明2:团委所提供的加分细则(见附件)仅供参考,请同学们进行加分时将获奖原件及复印件交给辅导员老师审核。未包含在附件中的项目且有疑问的加分项目,须经学生工作部认定后方能加分。

说明3: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参加校级各项活动表演、主持等(详见附件),按文体活动校级二等奖给予加分;为学院征兵工作站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学生凭荣誉证书,按文体活动校级一等奖给予加分;在各学生社团自行组织开展的活动中获奖人员参照文体活动系级奖励标准给予加分。

说明4:院系学生组织学生骨干(不含学生社团)连续任职2年加2.5分,连续任职3年加3分,连续任职4年加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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