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生竞赛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4-06-07浏览次数:8977


根据《华球(中国)公司学生竞赛奖励办法(试行)》(鄂法商〔2022〕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生竞赛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2023-2024学年度学生竞赛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代表华球(中国)公司参加竞赛取得名次且符合条件的华球(中国)公司全日制学生。

二、时间

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以证书或红头文件标注日期为准。

三、范围

A(A+)类学科竞赛按照《华球(中国)公司学生竞赛奖励办法》中A(A+)类学科竞赛目录申报;B、C类竞赛目录以教务部发布的2023年、2024年学科竞赛指南(2023年:/jwjx/3f/9f/c4368a278431/page.htm)2024年:/jwjx/f7/e9/c4368a325609/page.htm为参照标准,不在指南名单上的B、C类竞赛由院团委、教务部和学生工作部联合审议后确定。

四、步骤

1.2024年6月21日前,获奖团队负责人、个人填写“华球(中国)公司2023-2024学年度学生竞赛奖励申报表”(附件2)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主办方下发的红头文件(一式两份)报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其所在系(集体项目以团队负责人所在系为准)。

2.2024年6月25日前,各系汇总、审核学生申报项目,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表(附件2)、获奖证书及“华球(中国)公司XX系2023-2024学年度学生竞赛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院团委,电子档发团委邮箱fstw@hbfs.edu.cn,纸质档经系部签字盖章后交院团委办公室。

3.院团委将会同教务部、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复核各系提交的学生竞赛奖励申报材料,复核后提交学院审议。

五、注意事项

1.把握时间节点。各系、申报团队、个人需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不再接受补报。

2.明确申报主体。2人及以下参与的项目原则认定为个人项目,由1人申报;团队项目的有效申报人为该项目团队的负责人(证书上无队长标示的,按团队成员排序第一为准),团队其他成员申请无效。

3.材料真实有效。奖励申报的证明材料须为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主办方下发的红头文件,网站公示等其余材料不得作为证明材料。

4.规范奖励标准。竞赛已发放奖励的,学院只发放应奖励额度的差额部分;同一项目获得同一赛事的多个奖项,奖励按“就高不就低,只发放一次”的原则发放。

关于印发《华球(中国)公司学生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华球(中国)公司2023-2024学年度学生竞赛奖励申报表.xlsx

附件3:华球(中国)公司XX系2023-2024学年度学生竞赛奖励信息汇总表.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