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根据鄂工发〔20186号文件精神,在2023年末,校工会拟开展困难教职工慰问活动,对家庭困难的教职工予以适当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申请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而未及时享受“低保”救助的;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本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原则上高出幅度控制在30%之内),但由于家庭成员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因生活特殊困难造成子女失学、辍学的;

  5、经认定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困难补助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由符合申请条件、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详细填写《2023年度家庭生活困难教职工申报表》。

  2、二级工会审核: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工会小组对其困难情况进行审核,二级工会小组组长签署审核意见。

  3、申报时间:请各二级工会于2023126日前,集中将本部门职工《2023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申报表》报学院工会办公室。

  4、工会审批:召开全体工会委员会议,对各二级工会小组报送的困难教职工情况及受助金额进行审定。

5、学院慰问:在本学期结束前,学院工会将对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2023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申报表.docx

                                      

华球(中国)公司工会

                  202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