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华球(中国)公司校赛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落实好《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教高函[2024]9号)、《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湖北省复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24]14号)相关文件等精神,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功能,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有效推动“专创融合”和赛事成果转化,促进我校双创人才培养和教育改革的升级,现正式启动2024年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华球(中国)公司校赛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强化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组别及对象
结合校情和省赛国赛要求,我校可参加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可积极关注自主对接参赛。
(一)高教主赛道
组别 | 参赛对象 | 项目要求 | 工商注册 |
本科生创意组 |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 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 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 |
创业组 | 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 参赛项目须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注册) |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组别 | 参赛对象 | 项目要求 | 工商注册 |
公益组 | 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教育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 须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后方可参加大赛。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
创意组 | 须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后方可参加大赛。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 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 |
创业组 | 须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后方可参加大赛。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 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
注:(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敏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年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今年大赛。
(四)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止限于以往“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人工智能+”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四、赛程安排
(一)项目挖掘(5月)
1.挖掘与培育。各系部制定项目挖掘培育方案,设定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汇聚各方资源,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大赛活动,跟踪毕业五年内的校友资源以及已培育的项目和作品,多渠道收集挖掘创意和成果。对已确定的项目进行指导和打磨,完成项目团队组建,完成项目材料撰写等工作。
2.大赛解读。学校6月5-6日会召开赛事指导培训、赛事解读、评审说明会,请各系师生认真研读参赛规则及要求,下达工作任务,做好参赛项目各赛道及组别的匹配,精准做好项目辅导。
3.系统培训。组织师生参加校级层面围绕商业模式优化、路演能力提升、项目亮点打造、申报材料优化等内容的系列实操性培训讲座。
(二)校赛工作(2024年5-6月)
1.初赛阶段。6月14日前,各系部按照报名目标任务总数的15%重点推荐本系优秀参赛项目进入校复赛。
2.校赛网评阶段。6月14-18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采用网络评审方式确定入围校决赛项目。
3.决赛阶段。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入围决赛的项目进行现场路演评审。(校赛决赛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省赛工作(校赛完成后—省赛推荐报名截止前)
1.辅导集训。邀请专家、双创导师对校赛优秀项目进行培训和个性化指导,参照国赛、省赛规则对项目进行再加工和再打磨,提升冲金竞争力。
2.确定推荐项目排位。培训结束后,对参训项目进行省赛模拟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及项目质量,确定省赛项目推荐排位。
五、参赛报名要求
1.项目申报、参赛程序、评审规则等具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湖北省复赛的通知》(附件2)、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评审规则(附件6)要求,其他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
2.学生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学生跨校、跨学院组队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参赛团队所报项目,必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所有参赛团队都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法商学院学生团队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系统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进行赛事咨询。并准备项目申报表(附件3)、项目商业计划书(附件4)。创业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软著证明、鉴定材料)。项目提交时以系部+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
4.各系部初赛赛事负责人根据本系部参赛项目情况,按报名项目总数的15%重点推荐校赛复赛,并填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校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
5.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每人指导或参与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
六、项目评审
(一)复赛评审规则
书面文本材料评审。按照参赛组别,学校组织3-5位相关专家对项目参赛文本材料进行评审。成绩取平均分,评审结束后公布决赛入围名单。
决赛评审规则
书面评审与现场答辩并重,按照参赛组别,校赛组委会组织5-7位相关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公布校赛决赛成绩,作
为入选省赛训练营的参考依据。
注:未参加校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入围省赛选拔训练营:(1)历届省赛获奖项目;(2)由毕业生担任公司法人,并产生年流水超500万的创业项目。
七、奖励政策
1.大赛各组别分设金、银、铜奖,奖项数量根据各组别具体参赛数量决定。获省赛和国赛奖项队伍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学校根据政策进行认定后予以相应奖励。
2.大赛设优秀组织奖2项,根据各系部参赛总数、有效项目数、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3.根据《华球(中国)公司学生奖励办法》《华球(中国)公司学生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发放奖励。
八、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重点鼓励历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校友创业项目、产教融合项目、学科优势项目、科技成果转换项目、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参赛。
2.各系部应指定专人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同时做好参赛团队和参赛项目的培育和打磨等各方面保障工作,确保参赛项目质量和数量。
九、其他事宜
创新创业学院、各系创新创业工作具体负责人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大赛解释工作。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高老师地点:法商楼218电话:18507169008
金融系 鲁 聪 15071066606
会计系 金玉立 18186671940
工商系 陈 浩 13163315238
信管系 曾 意 17786461649
文法系 夏贤喆 15997468222
艺术系 谭 艳 13129912725
旅游系 刘乐乐 18702777568
校赛官方QQ群:547372832
学生工作部(团委)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部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