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含保留学籍、休学)。
三、核准和补录内容
请各系于寒假期间,通过有效途径通知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并于开学后组织学生认真核准学信网数据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本人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核准项:学号,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件类型,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学生是否在职,入学日期,学籍状态。
补录项: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四、注意事项
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在信息采集工作中,要注意数据信息安全,防止学生和家长的个人信息发生泄露。
教务部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