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会计系毕业生:
根据《华球(中国)公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程序》的要求,经法商学院会计系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研究决定,对2021届法商学院会计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答辩准备工作
答辩前两周学生将定稿的毕业论文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登陆格子达论文管理平台,完成成绩评定、确认学生答辩资格,同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第一、二部分后,交答辩小组。经答辩小组审查通过,方可获得答辩资格。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二、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小组
答辩时间: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8:30——17:00 | |||
组号 | 答辩教师(首位为组长) | 答辩学生 | 地点 |
1 | 李长爱、邓 青、张 茜 | 周新玲、胡莉铭、贺 琛所指导的学生 | J2-102 |
2 | 周新玲、胡莉铭、贺 琛 | 李长爱、邓 青、张 茜所指导的学生 | J2-103 |
3 | 殷治平、杨 华、张 呈 | 杨明海、李海洋、罗秀娟所指导的学生 | J2-104 |
4 | 杨明海、李海洋、罗秀娟 | 殷治平、杨 华、张 呈所指导的学生 | J2-105 |
5 | 唐 艳、杨琬君、马 晶 | 余四林、杨海丛、李益博所指导的学生 | J2-106 |
6 | 余四林、杨海丛、李益博 | 唐 艳、马 晶、杨琬君所指导的学生 | J2-107 |
7 | 吕伶俐、李家和、郭阳生 | 李井林、陈国英、郑珊珊、张少勇所指导的学生 | J2-108 |
8 | 李井林、陈国英、郑珊珊 | 吕伶俐、李家和、郭阳生所指导的学生 | J2-109 |
9 | 刘 迅、刘国武、易 烨 | 颜 莉、林勇军、胡顺义所指导的学生 | J2-110 |
10 | 颜 莉、林勇军、胡顺义 | 刘 迅、刘国武、易 烨所指导的学生 | J2-111 |
11 | 孙喜平、贾银芳、赵渊贤 | 张 庆、夏 明、董育军所指导的学生 | J2-112 |
12 | 张 庆、夏 明、董育军 | 孙喜平、贾银芳、赵渊贤所指导的学生 | J2-113 |
13 | 卢占凤、卢传锋、黄 约 | 谈多娇、张五新、柯昌文所指导的学生 | J2-114 |
14 | 谈多娇、张五新、柯昌文 | 卢占凤、卢传锋、黄 约所指导的学生 | J2-211 |
15 | 华 琦、李 劲、徐 伟 | 刘勋涛、王尚武、李 钻所指导的学生 | J2-212 |
16 | 刘勋涛、王尚武、李 钻 | 华 琦、李 劲、徐 伟所指导的学生 | J2-214 |
17 | 陈德刚、廖正方、曹记峰 | 胡慧娟、黄益雄、张 鹏所指导的学生 | J2-216 |
18 | 胡慧娟、黄益雄、张 鹏 | 陈德刚、廖正方、曹记峰所指导的学生 | J2-302 |
19 | 邵天营、刘 群、吴 萌 | 胡海华、付 强、朱继军所指导的学生 | J2-303 |
20 | 胡海华、付 强、朱继军 | 邵天营、刘 群、吴 萌所指导的学生 | J2-304 |
21 | 夏 喆、余 浪、黄海燕 | 曾 义、许志勇、刘芬芬所指导的学生 | J2-305 |
22 | 曾 义、许志勇、刘芬芬 | 夏 喆、余 浪、黄海燕所指导的学生 | J2-306 |
23 | 曹 红、邓小芬、段俊芳 | 张治刚、郭德松、李汝胜所指导的学生 | J2-307 |
24 | 李元霞、李 荔、刘安兵 | 曹 红、邓小芬、段俊芳所指导的学生 | J2-308 |
25 | 刘春玲、吕慧珍、肖安娜 | 李 荔、李元霞、刘安兵所指导的学生 | J2-309 |
26 | 徐媛媛、徐珍珍、殷栋华 | 刘春玲、吕慧珍、肖安娜所指导的学生 | J2-310 |
27 | 郭德松、张治刚、李汝胜 | 徐媛媛、徐珍珍、殷栋华所指导的学生 | J2-311 |
三、答辩工作要求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或不按时参加答辩的毕业生,成绩按不合格处理,不予毕业,不授予学位。
(二)毕业论文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长主持答辩并以公开的方式进行。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限5分钟),并用普通话回答答辩小组的提问,每个学生答辩时间限15分钟。答辩小组填写答辩记录表,就毕业论文(设计)提出评分意见,写出答辩评语。
(三)答辩小组组长计算填写毕业论文综合成绩并送答辩委员会审定。
四、归档
(一)答辩与成绩评定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论文成绩表,并按以下顺序归档。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定稿(1份);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1份);
3.毕业论文(设计)初稿(有修改痕迹)、定稿(各1份);
4.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报告(简洁版,1份);
5.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光盘);
填写好档案袋上所有相关内容,不得漏填。
(二)归档材料每生一袋,由指导教师送各系毕业论文检查小组审核,审核合格后,本部论文指导教师于5月27日前将成绩报送会计学院教务办,论文袋于5月30日前交会计学院教务办;法商学院论文指导教师于5月27日前将成绩报送法商学院教务部,论文袋于5月30日前交法商学院教务部。
会计系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