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7年我部组织完成学院首批85门专科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现就编写第二批专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是人才培养目标在课程上的具体体现,是教师组织教学的依据,也是考察学生学业成绩和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是教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教学大纲要有明确的适应性。要针对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学生实际,符合《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围绕“厚基础、重应用、强能力”的要求培养人才,尤其要注重学生“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3、教学大纲要有高度的科学性、实践性和可检测性,要将科学知识与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对实践教学环节应有明确要求;对教学目的与要求的陈述应明晰具体,可以观察和测量;对评估试卷的信度、效度和适应度能起到纲领性作用,对学生的学习和备考能起到辅助和指导作用。
4、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素一般包括课程的基本信息、课程考核要求、课程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等内容。教学大纲对平时作业、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和平时成绩等都具体规定和要求,除此之外还有对课程的学习指导和修读的建议,学生了解这些内容,对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会有所帮助。
二、具体要求
1、本次编写工作应优先考虑各专科专业职业基础课程、职业核心课程中尚没有完成大纲编写的课程,即《2016版专科培养方案编制教学大纲之课程明细(2)》中第一批编写人为空白字段所对应的课程,同一门课程不重复编写。
2、各系召开一次专题教研活动,认真研读《2017级专科教学指导书》,结合《2016版专科培养方案编制教学大纲之课程明细(2)》,合理分工,指定第二批课程大纲编写人。
3、课程名称应规范。课程名称要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职业基础课应突出“基础性”,职业核心课程应突出“实务性”。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相同、学时学分相同的课程应统一名称。
4、教学内容有重复交叉的课程之间应展开跨系(部)之间的充分沟通和讨论,避免出现“都讲都不讲”的现象,最后拍板定夺权归专业负责人。
5、严禁照搬本科教学大纲,严禁仅凭一本教科书编写课程教学大纲。为推动本项工作,学校单设专项资金,用于编写者进行调查研究、购买资料、同行探讨及专家审稿等环节,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质量。
6、统一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和格式。语言应简练规范,文本格式、字体字号、标点符号应正确无误。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1、各教研室加强沟通,教研室主任负责落实《2016版专科培养方案编制教学大纲之课程明细(2)》的第二批编写人;编写人可以为各教研室教师,也可以为举办高校课程教师。第二批编写人信息,需在6月29号前报教务部。
2、编写完成的课程教学大纲,需在9月20日前交教务部。
3、审稿,要求10月下旬完成;审稿由课程所属教研室负责,审稿人一般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4、教务部联系电话81973877,联系人:胡老师。
附件2: 2016版专科培养方案编制教学大纲之课程明细(2).xls
教务部
201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