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18浏览次数:3561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

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为: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应征入伍,于2011年退役并经湖北省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以自愿报考。

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专升本举办高校可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二、普通专升本举办院校、招生计划及形式

2012年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为23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简称举办高校)。全省面向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招生的普通专升本计划数为4650人(举办高校名单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鉴于我省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均是由举办高校负责组织,为方便退役士兵考生集中参考,同时为保证专科与本科专业的对应,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专业分布,指定5所左右本科院校接收退役士兵考生就读并组织考试。凡报名参考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对应参加指定的一所本科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普通专升本选拔考试,考试科目由学校确定。2012年承担退役士兵考生普通专升本的举办高校为武汉科技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科技学院等5所院校。

三、普通专升本考试

201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由举办高校负责,考试科目和录取分数线由举办高校确定。

四、工作程序

1、发布招生简章。各举办高校收到本通知后,应根据本文要求及精神制定本校2012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好普通专升本准备工作。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报考条件、报名和考试办法、录取标准、原则及程序等有关信息应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一般于57前发布。

2、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处盖章确认)和相关证件原件到举办高校报名。举办高校在接受报名时,应依照规定审核申请人的专科学籍。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3)在5所举办高校中选择一所本科学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