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课程建设,进一步规范课程管理,积极培育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并以此带动其它课程的建设,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提升学校课程建设水平。 (二)有利于构建优秀教学团队,优化教学团队的知识和年龄结构,促进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加强科研与教学紧密结合,使教学内容能反映最新的科研成果,教学过程贯穿创新思维。 (四)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竞争能力强的创新人才。 (五)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原则进行遴选,协调发展、稳步推进。 二、精品课程的评选条件 (一)精品课程应是教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得到广大学生、教师和专家好评的本科各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校级精品课程从课程建设项目检查合格课程中遴选建设。省级精品课程从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建设。 (二)精品课程负责人一般由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教学的、学术造诣较高、授课经验较丰富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三)拥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相对稳定且教学整体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梯队,主讲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含课程负责人)。 (四)精品课程应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研动态,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在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及考试方法的改革方面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五)精品课程应具备网上开放的教学大纲、教案、课件、习题、实践指导(或实验指导、案例分析等)、两位主讲教师授课录像、参考文献目录等网络资源,实现资源共享、网上互动。课程的网络资源符合现行省级精品课程的网络技术要求,能在线查阅。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六)精品课程应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国外高水平的原版教材或经学校审定批准的自编特色教材。 (七)精品课程应具有健全的课程教学管理规范。 三、精品课程的评选程序 (一)精品课程由课程负责人申请,填写申请书,所在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二)精品课程由学校组织专家负责评审,评审以《华球(中国)公司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为依据,通过评分、排序,专家投票确定。 (三)申报材料校内公示1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