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新能力的培养过程。为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第7学期8-13周)
1、各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
2、各系应在第8-9周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大会,公布论文(设计)的选题及日程安排,进一步明确教师指导和学生撰写论文相关要求;
3、10-12周学生完成论文选题,与论文指导老师见面。
4、第13周各系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指导教师数据汇总报教务部。
二、初期资料查阅和开题阶段(第7学期12-18周)
1、第12周前,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2、第18周前,指导教师完成学生的开题报告工作。
三、中期指导阶段(第8学期1至9周)
1、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2、学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设计)进度和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
3、各系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定期开展情况交流,指导教师要将存在问题及时向本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反映。教务部随时跟进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后期答辩阶段(第8学期10至13周)
1、各院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小组);
2、答辩委员会(小组)按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对学生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学生,令其返工。无法按期完成者,不准参加答辩;
3、答辩前1周,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并作好答辩准备工作。
4、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在第13周前进行。由答辩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答辩、写出答辩意见、评定成绩等相关工作。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应当是答辩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要综合考虑论文(设计)质量要求和答辩表现。
5、5月30日之前,指导教师完成所有论文指导工作;学生完成论文装订工作并提交各系存档;各系完成论文评分审定和检查工作,将成绩汇总报教务部。
教务部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