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结业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1浏览次数:7652

各系(部)、各班级: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结业考试集中考试将于第14周举行,为保证本次考试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2016届毕业班:2016届毕业班所有课程均安排在本次考试;
2、非毕业班:非毕业班本学期第13周以内结束的课程均安排在本次考试。
二、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分为分散考试和集中考试两类。
1、分散考试:艺术设计、课程设计、模拟实习、实验实训课等非笔试课程,此类课程均安排在课程结束周随堂考试。
2、集中考试。非分散考试课程均安排集中考试,集中考试由教务部于第14周统一组织安排。
三、考场安排
分散考试中,随堂考试的考场为上课所用教室;集中考试的考场由教务部统一安排公布。
四、命题与制卷
1、命题原则与题型:试题要按照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要求设计,要全面检测学生的学习质量,份量适当,难易适中;试题覆盖面广,考核的知识点在同一套试卷内不能重复,一般不少于五种题型,每题分值不超过20分,指导语必须规范,不能发生歧义,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0分钟。
2、命题要求:一般结业课程均需出A、B两套试题,另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交教务部。
3、各系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命题保密教育和试卷安全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试卷或试题内容,严禁简单地套用旧试卷,一经举报查实,将作为一级教学事故严肃处理。为保证试卷安全,教师严禁将试题带入教室或放置到公用电脑上,电子数据不得在QQ群中传递。考试试题属于保密文件,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过问和传阅试题。
4、命题提交:2015年11月13日(十一周周五)前交教务部(法商综合楼309室)。
5、命题提交内容及方式:(1)考试大纲;(2)考试A、B卷试题及A、B卷试题答案,必须院系主任审核签字;(3)考试形式必须注明(非闭卷考试,需另作书面说明并且要系主任签字)。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试题和电子版本,法商学院试题纸和标准答案模板见附件一。
6、联系方式:
联系人: 韩老师             电 话:81973875 13407166836
邮 箱:fsxyks@126.com          13407166836@126.com
五、监考与考场管理
1、分散考试一般由任课教师监考,确需增派监考人员的请提前与教务部联系落实,集中考试监考由教务部统一安排公布。
2监考人员须于开考前2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领取试卷,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开考30分钟内,监考人员要清点学生人数,逐一核对考生考试证件,并将无证考生清出考场,将未到人数和姓名记载在试卷袋和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监考人员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应当众给予批评或警告;有作弊行为的,应当场宣布该生考试作弊,没收试卷,收留证据,由一名监考人员将作弊考生及其试卷、证据送交考场办公室处理,并在考场记录表中做出详细记载。考试结束铃响,立即收回试题册、答题纸及草稿纸,答题册必需按学号顺序排列,并清点数目,逐项认真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如有异常情况,监考人员应于考试结束后立即向考务组详细汇报考场情况。
3、所有考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
4、考试期间,学校成立巡视组,负责对全校的考场纪律、考场组织、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六、阅卷、评分与登分
1、各系部要严格按照考试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试卷评阅、分析等工作,阅卷注意事项见附件二。
2、按要求及时完成成绩登录工作并提交相关试卷分析材料。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各系部近期要安排召开专门的全体教师会议和学生主题班会,做好研究部署、宣传教育、检查落实等工作。
2、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管理,严格考试资格审查。任课教师必须在考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的评定结果,做到有依据、有记录、有成绩,公平公正;同时,公开宣布本课堂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凡缺课(或缺交作业、缺做实验)达到1/3以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教务部。考试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因本人生病或直系亲属去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其它原因一律不予准假,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3、为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质量,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电话:81973875,也可通过教务部电子邮件(fsxyjwb@126.com)等途径实名举报考试中的异常情况。
 
                                        教务部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