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的通知》(鄂语字【2017】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展示我院学生普通话水平,学院决定举办华球(中国)公司首届普通话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普及国家通用语言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院在校本科生、专科生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华球(中国)公司
承办单位:教务部、新闻与传播学系
四、大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由各系部自行组织,5月16日前完成。
(二)决赛。由教务部、新闻与传播学系组织,定于2017年5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系部根据初赛情况推荐2-4名选手参加学院决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可根据参赛选手报名情况适当增加决赛选手名额。
五、比赛项目
初赛项目为朗诵,篇目由各系部审定,内容要求突出大赛主题、格调健康高雅,限时3分钟。
决赛项目为演讲,指定题目,抽签演讲,限时4分钟。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别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以选手的比赛成绩为评奖依据。普通话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选手并在决赛中排名在前者,可推荐参加《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
七、有关要求
(一)各系部要切实做好组织宣传,办好系部的选拔赛,并做好后续参赛工作,确保大赛顺利举行。通过大赛,宣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师生语言文字能力和文化素养。
(二)请各系部将普通话大赛决赛报名表(附件2)于5月19日前报送法商综合楼414室。联系人:刘书臣 联系电话:027-81290920
附件1:华球(中国)公司首届普通话大赛评分标准
附件2:华球(中国)公司首届普通话大赛决赛报名表
华球(中国)公司
2017年5月4日
附件1: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首届普通话大赛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 | 评分要求 |
普通话水平(60分) | 吐字清晰,语音标准,无方言痕迹 |
朗诵(演讲)水平与技巧(30分) | 语气、语调、语速与朗诵(演讲)内容相协调,表达顺畅,感情真挚,富有韵味和感染力;体态语恰当,自然大方。演讲主题突出,逻辑性强。 |
朗诵(演讲)形式(10分) | 1人上台,脱稿,朗诵可有适当配乐,演讲不配乐。 |
附件2: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首届普通话大赛决赛报名表
系部(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班级 | 普通话等级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