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组派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15]43号)精神,我院自2015年10月起先后选派了4批干部组成工作队,进驻监利县黄歇口镇李场村开展扶贫工作,四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工作队多次获评湖北省“工作突出的工作队”,工作队每年均有队员获评湖北省“工作突出的工作队员”。
为确保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我院拟继续选派教职工组建工作队进驻驻点村开展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队员选派要求
驻村工作队队员应为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的教职工。
二、派驻时间
2019年7月起
三、政策保障
工作队成员驻村扶贫工作期间,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其他在学院的有关待遇保持不变。驻村工作期间相关差旅费报销和生活补助标准按学院《关于省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选派程序
驻村工作队队员的选派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选拔相结合的方式,自愿报名的教职工可于2019年6月27日前向党委组织宣传部提出申请,学院党委研究后确定人选。
联系人:单敏,电话:81977039。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宣传部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