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党校拟于2016年10月-11月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以支部讨论通过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的时间为准),已履行组织手续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同志。
二、培训时间
初步安排在10月-11月进行培训,总学时为24学时。培训课表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培训要求
1.学习方式采取集中授课、讨论及实践等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培训成绩以考勤情况、完成作业情况等作为考核指标,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发展对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无故缺课一次或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结业资格。
3.学员填写培训登记表(附件1),各单位汇总后填报学员名册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
4.培训后学员应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于培训结束一周内上交。心得体会文章需结合培训内容及学员自身实际撰写,严禁网络照搬,一经查实将取消结业资格。
附件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doc
附件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xls
学院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