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2018年度履职尽责民主测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学院《2018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做好学院中层干部2018年度履职尽责满意度民主测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测评目的

本次民主测评工作,坚持民主公正的原则,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中层干部进行测评,重点测评中层干部的政治思想、群众观念、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从政、工作能力,以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促使其更新观念、提升站位、改进作风、服务大局,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执行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2018年度履职尽责满意度民主测评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组织宣传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由副院长、院纪检委员张波牵头负责。

三、测评对象

全体中层干部

四、测评人员及权限

(一)院领导: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评价;

(二)各系、部门职工:对本单位中层干部进行评价;

(三)教职工代表: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评价。教职工代表由学院纪检委员从全体教职工中选择,其中教师代表(含教师党支部书记)20名、辅导员代表(含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20名、行政管理人员代表10名和全体中层干部。

五、测评时间及方式

(一)测评时间

测评工作在1217日至122012:00前完成。

(二)测评方式

参加测评人员在“法商学院教职工官方群”共享查阅中层干部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后对测评对象进行测评。

1.院领导评价:由组织宣传部负责向院领导发放及回收测评表;

2.本系、部门职工评价:由各单位安排时间,组织宣传部集中组织测评;

3.教职工代表评价:由组织宣传部负责向参与测评工作的教职工代表发放电子版测评表教职工代表将测评表填写后发送到邮箱fsdb@hbue.edu.cn或自行打印填写后投入测评表回收箱(测评表回收箱设在法商大楼406室组织宣传部)。

六、计分方法及测评结果的运用

(一)计分方法

满意度测评分为五档: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分别对应95分、85分、75分、65分、55分。

履职尽责满意度测评总分=院领导班子成员评价满意度×30%+本系、部门职工评价满意度×20%+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评价满意度×50%

(二)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按满意度测评总分高低分类排序,作为评优评先、干部任用、调整的重要依据。

  

测评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随时与组织宣传部联系,联系人:单敏,联系电话:81977039


  

中层干部2018年度履职尽责民主测评表

(评价表)


说明:评价等次分为“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五档,分别对应字母ABCDE.请您对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情况逐一进行客观评价,并在相应栏目填上评价档次对应的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