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党校拟于2021年10月-11月举办第15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以支部讨论通过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的时间为准),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教工、学生。
二、培训时间
初步安排在10月-11月进行培训,总学时为24学时。培训课表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培训要求
1、学习方式采取集中授课、讨论、自学及实践等活动相结合的形式;课外自学要求参训学员加入“学习强国”APP中的“中共湖北经济学员委员会党校”进行学习,各二级单位负责党校的老师进行学习管理;培训成绩以考勤情况、完成作业情况、培训考试等作为考核指标,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发展对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无故缺课一次或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结业资格。
3、学员填写培训登记表(附件1),各单位汇总后填报学员名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10月22日前报组织宣传部。
4、培训后学员应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于培训结束一周内上交各党支部。心得体会文章需结合培训内容及学员自身实际撰写,严禁网络照搬,一经查实将取消结业资格。
党校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