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乡村振兴省驻村工作队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我院自201510月起先后选派了5批干部组成工作队,进驻监利县黄歇口镇李场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六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驻点村已提前实现整村脱贫目标。驻村工作队三次获评湖北省“工作突出的工作队”,工作队每年均有队员获评湖北省“工作突出的工作队员”。

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鄂办发[2021]15号)精神和学院2021年党委会第5次会议要求,我院拟于近期选派教职工组建驻村工作队到乡村振兴对口重点帮扶县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队员选派要求

驻村工作队队员应为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的教职工。

二、派驻地点

湖北省恩施市咸丰县(民族县)清坪镇排丰坝村

三、派驻时间

20217月起

四、政策保障

(一)驻村工作队队员驻村工作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驻村工作达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在学院干部选拔及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将予以认可。

(二)干部挂职驻村帮扶工作成效将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依据,对挂职驻村期间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三)工作队成员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期间,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其他在学院的有关待遇保持不变。驻村工作期间相关差旅费报销和生活补助标准参照学院《关于省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上级如有新政策将按上级政策执行。

五、选派程序

驻村工作队队员的选派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方式,自愿报名的教职工可于2021622日上午11时前向党委组织宣传部提出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确定人选。

联系人:单敏,电话:81977039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