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上级部门有关理论学习要求,现就2021年1月理论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1年1月
二、学习内容
上级讲话精神、重要文章、著作与文件:
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
2.习近平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
3.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的讲话
4.习近平:共担时代责任,共促全球发展(《求是》2020年第24期)
5.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求是》2021年第1期)
三、学习形式
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与专题调研相结合。
四、学习要求
请各二级党组织认真做好本单位的1月理论学习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适当形式选学上述内容,并切实组织好教职工理论学习。
附件:
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doc
4.习近平:共担时代责任,共促全球发展(《求是》2020年第24期).doc
5.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求是》2021年第1期).doc
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1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