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要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就要始终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共产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具体地体现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共产党员实实在在地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去努力,才能切实保持先进性。
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共产党的先进性质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才能申请入党。“先锋队”、“先锋战士”、“先进分子”,这是对共产党及广大党员的基本要求。这一要求对于执政的共产党来说,就是要扎扎实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
第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由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定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为保持先进性奠定了坚实的阶级基础。中国共产党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工人阶级自身解放的过程,也是其他劳动者阶级解放的过程,是全人类解放的过程。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这就决定了工人阶级所代表的社会利益必定是全体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决定了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客观必然性。第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由我们党的宗旨决定的。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把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共产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第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优势所在。江泽民指出:“我们党是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共同战斗中诞生、发展、壮大、成熟起来的。党离不开人民,人民离不开党。”(江泽民《论党的建设》第14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历经艰苦卓绝的斗争,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提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大提高。正如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总结的,“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党执政的主要经验。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永葆先进性的三个“一致性”。第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马克思主义揭示,人类社会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马恩全集》第2卷1957年版第104页)马克思主义政党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生动地统一于党领导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事业之中,生动地表现于党真心实意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帮助群众之中,生动地落实于党带领人民推动社会前进的艰苦奋斗之中。对于每个共产党员来说,自觉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坚持这种一致性。第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共产主义是人类崇高的壮丽事业。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目标。我们党过去和现在的努力以及将来多少代人的持续努力,都是朝着这个目标前进的。共产主义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落实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具体纲领,都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增砖添瓦,都是为实现共产主义开拓道路。崇高理想和具体目标,统一于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实践。忘记远大理想而只顾眼前,就会失去共产党人的先进性质,从而离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离开现阶段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空谈远大理想,就会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出我们共产党人坚持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的统一。当前,就是要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使人民群众得到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第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落实党的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心系人民、关心群众,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的疾苦急于一切、群众的呼声先于一切,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使党的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群众要求并落到实处;凡是群众拥护、民心所向的事便尽最大努力去做,凡是群众反对、民心所恶的事就坚决制止;把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判断是非、决定取舍的最高标准,把人民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对人民群众负责作为最终选择;总之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执政的共产党真正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保持其先进性
共产党能始终保持自己的先进性,就在于它与历史上的剥削阶级政党不同: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时,是立党为公、夺权为民的;掌握政权时,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因此,执政的共产党要保持其先进性,最重要的就是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要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中,使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一是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也是实现人民群众各方面利益的第一要务。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在此过程中,必须努力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来落实。二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伟大创造精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愿望。这就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人民。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党都要把人民群众当作社会的主人,坚持群众路线,团结和引导人民群众与党同舟共济。三是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教育科技事业,让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和享受文化成果的充分权利,这都是为了使人们的精神世界更加充实,使人民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得到全面发展。
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利益关系,统筹协调,使越来越多的群众得到实惠。党的所有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为了实现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时改革作为一场深刻的革命,必定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和分配。此过程中,大多数人得到了实惠,而某些群众的眼前利益也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各级党组织要以最大热情,重视为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帮助他们积极克服暂时困难,切实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党的所有政策措施和工作,都要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方面、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在我国当前社会生活中,出现了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趋势并将进一步发展。这既激发了社会进步活力,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也会使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有新的特点,党在执政中的群众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和新挑战。应当从我国国情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既效率优先,又兼顾公平;既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又防止两极分化;既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又积极引导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党的所有政策措施和工作,最重要的是努力保证人民的整体利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要实现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物质利益与精神文化需求满足的统一。这始终关系党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符合最大多数人利益要求的,我们就坚定不移地去办;最大多数人利益要求得到满足,我们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得到最大多数人支持,我们就无往而不胜。
要通过党的工作,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中去。胡锦涛2003年七一讲话强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具体的,落实是具体的,要努力落实每一项具体政策,解决每一个具体问题,帮助群众克服每一个具体困难。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把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三、共产党员应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自觉地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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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共产党的先进性质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才能申请入党。“先锋队”、“先锋战士”、“先进分子”,这是对共产党及广大党员的基本要求。这一要求对于执政的共产党来说,就是要扎扎实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
第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由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定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为保持先进性奠定了坚实的阶级基础。中国共产党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工人阶级自身解放的过程,也是其他劳动者阶级解放的过程,是全人类解放的过程。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这就决定了工人阶级所代表的社会利益必定是全体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决定了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客观必然性。第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由我们党的宗旨决定的。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把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共产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第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优势所在。江泽民指出:“我们党是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共同战斗中诞生、发展、壮大、成熟起来的。党离不开人民,人民离不开党。”(江泽民《论党的建设》第14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历经艰苦卓绝的斗争,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提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大提高。正如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总结的,“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党执政的主要经验。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永葆先进性的三个“一致性”。第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马克思主义揭示,人类社会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马恩全集》第2卷1957年版第104页)马克思主义政党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生动地统一于党领导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事业之中,生动地表现于党真心实意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帮助群众之中,生动地落实于党带领人民推动社会前进的艰苦奋斗之中。对于每个共产党员来说,自觉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坚持这种一致性。第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共产主义是人类崇高的壮丽事业。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目标。我们党过去和现在的努力以及将来多少代人的持续努力,都是朝着这个目标前进的。共产主义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落实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具体纲领,都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增砖添瓦,都是为实现共产主义开拓道路。崇高理想和具体目标,统一于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实践。忘记远大理想而只顾眼前,就会失去共产党人的先进性质,从而离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离开现阶段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空谈远大理想,就会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出我们共产党人坚持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的统一。当前,就是要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使人民群众得到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第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落实党的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心系人民、关心群众,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的疾苦急于一切、群众的呼声先于一切,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使党的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群众要求并落到实处;凡是群众拥护、民心所向的事便尽最大努力去做,凡是群众反对、民心所恶的事就坚决制止;把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判断是非、决定取舍的最高标准,把人民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对人民群众负责作为最终选择;总之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执政的共产党真正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保持其先进性
共产党能始终保持自己的先进性,就在于它与历史上的剥削阶级政党不同: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时,是立党为公、夺权为民的;掌握政权时,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因此,执政的共产党要保持其先进性,最重要的就是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要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中,使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一是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也是实现人民群众各方面利益的第一要务。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在此过程中,必须努力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来落实。二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伟大创造精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愿望。这就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人民。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党都要把人民群众当作社会的主人,坚持群众路线,团结和引导人民群众与党同舟共济。三是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教育科技事业,让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和享受文化成果的充分权利,这都是为了使人们的精神世界更加充实,使人民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得到全面发展。
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利益关系,统筹协调,使越来越多的群众得到实惠。党的所有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为了实现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时改革作为一场深刻的革命,必定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和分配。此过程中,大多数人得到了实惠,而某些群众的眼前利益也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各级党组织要以最大热情,重视为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帮助他们积极克服暂时困难,切实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党的所有政策措施和工作,都要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方面、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在我国当前社会生活中,出现了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趋势并将进一步发展。这既激发了社会进步活力,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也会使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有新的特点,党在执政中的群众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和新挑战。应当从我国国情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既效率优先,又兼顾公平;既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又防止两极分化;既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又积极引导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党的所有政策措施和工作,最重要的是努力保证人民的整体利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要实现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物质利益与精神文化需求满足的统一。这始终关系党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符合最大多数人利益要求的,我们就坚定不移地去办;最大多数人利益要求得到满足,我们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得到最大多数人支持,我们就无往而不胜。
要通过党的工作,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中去。胡锦涛2003年七一讲话强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具体的,落实是具体的,要努力落实每一项具体政策,解决每一个具体问题,帮助群众克服每一个具体困难。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把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三、共产党员应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自觉地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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