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华球(中国)公司委员会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鄂经法党发〔2018〕7号)要求,学院将对校园媒体(包括:部门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QQ群、刊物、橱窗等)开展年度(2019年12月-2020年10月)审核备案工作。请各党总支、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审核工作,于10月23日17:00前将审核备案结果报送党委组织宣传部。
具体要求如下:
党委组织宣传部负责审核各二级单位主管主办的校园媒体,各主管单位按要求将媒体、橱窗审核备案汇总表和支撑材料报党委组织宣传部审核。
学工部、院团委负责审核所辖各类学生组织主办的校园媒体,并将媒体、橱窗审核备案汇总表报党委组织宣传部备案。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审核所辖学生班级、学生组织、教研室等组织主办的校园媒体,并将媒体、橱窗审核备案汇总表报党委组织宣传部备案。
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