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 | 华球(中国)公司教务部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球(中国)公司2020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单一来源采购 | 预算价 | 4万元 | ||
联系人 | 教务部:余老师 | 联系方式 | 027-81977079 | ||
采招办:凡老师 | 联系方式 | 027-81972865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选址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采购项目:华球(中国)公司2020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 ||||
拟选择单一来源方式购买服务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湖北省教育厅、新华社湖北分社关于做好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03〕11号)文件规定:我省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原则上由新华社湖北分社新闻信息中心承担,少数自行采集图像的高校要逐步转由新华社湖北分社新闻信息中心统一采集。因此,我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由新华社湖北分社承担。自2017年8月1日起,新华社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发布《关于变更签约单位主体的说明》。《说明》中表示“新华社所有新闻信息产品的相关业务均由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原分社新闻信息产品合作的续约、服务工作全部划转至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作为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驻湖北地区唯一分支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31条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 一、国像拍摄技术参数要求: 1.背景统一为蓝色,输出蓝色参考值:RGB(45,165,230)或CMYK(71,23,20,0)。 2.灯光配置三基色揉搓柔光灯(冷光源、色温5600K)两只、灯架两只、配套灯管12只、配套电缆(6米×2)及插头2套。灯具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 3.拍摄像素不少于4百万;拍摄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2米。成像区上下要求头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 4.用激光曝光输出;保存年限100年;使用银盐相纸做照片载体。 5.图片尺寸(像素)宽480,高640 6.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45mm×35mm 二、服务内容 1.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相片采集标准”进行采集工作。 2.为每名学生提供8张2寸相片,并制作图像信息光盘文件及相关数据整理。 3.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将电子照片压缩至10KB以内,安全及时上传至学信网。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 | 专家论证意见: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是学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按要求拍摄并制作,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由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处理,在服务态度、安全性、方便性、快捷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学校要求,有助于学校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 基于以上原因,参加论证专家一致认为我校2020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由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承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31条之规定。 | ||||
论证组: | |||||
吕学斌:华球(中国)公司学工部副部长 | |||||
黄琪琪:华球(中国)公司艺术系副主任 | |||||
张耀东:华球(中国)公司信管外贸系副主任 | |||||
论证意见 |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是学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按要求拍摄并制作,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由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处理,在服务态度、安全性、方便性、快捷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学校要求,有助于学校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 基于以上原因,参加论证专家一致认为我校2020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由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承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31条之规定。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本公告有效期从2019年3月22日至3月2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华球(中国)公司教务部、采招办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