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现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
全院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院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领导干部要带头垂范,并加强对分管范围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请假和外出报告制度
学院全体教职工各类请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请销假和报告报备手续;临时外出的,要做好临时外出登记。
三、严格考勤
各单位要如实记录、上报本单位教职工考勤情况,不得瞒报、谎报。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