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5月份团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3470

各团总支:

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是一部不懈奋斗史、思想探索史、自身建设史。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在从党史中汲取奋勇前行的磅礴力量。现将5月份主题团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团会主题

学习党史百年路,破浪启航新征程

二、 开展对象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各团支部

三、 团会时间

5月12日-5月30日

四、 相关要求

1、稳妥推进落实。大一大二(含专升本班级)要求线下开展,可选择在户外或教室开展各班团支部、系级组织团会教室由各系申请;院级组织社团由团委申请毕业班团支部和校外实习班级团支部要求线上开展。

2、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团组织要根据通知精神,严肃认真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确保活动到位、流程完整。

3、确保教育实效。主题团日是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实际举措,是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团组织教育主体作用的具体安排,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发挥实效,注重长效。

4、严肃考核评分。各学院团委根据《5月团组织生活会评分细则及评分表》(见附件1)对各支部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材料报送要求

1、活动开始前,各团支部通过“到梦空间”发布活动,支部团员及时报名,并上传不少于6条花絮;活动结束后,各班级团支部通过“智慧团建”中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模块录入,并提交本月主题团日活动的开展记录,所有支部于智慧团建的两处录入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5月28日前。

2院级组织宣传板以电子档发团委邮箱2036179098@qq.com社团宣传版以电子档发社团管理员即可班级团支部宣传版需要有实物宣传板,同时需要发微博发布活动新闻稿@湖经法商团委

3、5月12日、5月19日、5月26日(每周三)晚10点前请各系、院级组织、社团上交团会时间地点安排表(电子档,具体见相关模板)

45月28日晚10点前各系上交团会打分排名表及总结(文字+图片);院级组织、社团上交团会总结(文字+图片)。注:文字400字左右,图片4张。

七、其他

1、 此次团会主题为“学习党史百年路,破浪启航新征程”请结合主题,不得脱离主题;

2、团会时长不得低于40分钟;

3、团会视频由各团支部结合五四运动及赞扬百年党史自行观看相关视频;

4、若有各别班级团支部、系级组织需要更换时间与地点,需各班团支书及时报系组织部部长,请系部长及时通知院团委,否则扣分处理;院级组织和社团则通知该组织、社团主负责人,由负责人及时通知院团委,否则同样扣分处理

共青团华球(中国)公司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附件:附件1:5月团组织生活会评分细则及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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