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714

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根据《华球(中国)公司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鄂法商党发〔202117号)规范开展学生社团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团的根本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申请成立社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利于学校校园文化的建设与发展;

(二)有20 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素质;

(三)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且社团全称应冠以“华球(中国)公司”;

(四)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院(系)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五)每个学生社团设置一名指导老师,社团会长须为共青团员。

(六)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见附件1

有意向申请成立社团的社团负责人请填写附件1中社团申请成立相关材料,2023428前报送至法综104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社团管理中心邮箱1016163625@qq.com并备注姓名+系部+联系方式。团委、社团管理中心将组织材料评审。

申请成立社团附件

(责任编辑:渠继昕  审核:肖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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