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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评年度国家奖学金 奖金为每人每年8000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1-05浏览次数:3460

    本网讯(记者宋晓娟 通讯员 孙姗姗) 近日,记者从学生工作部了解到,我院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定工作已经展开。我院今年共有7个名额,评定名单将于11月10日上报湖北省教育厅。
 
    据悉,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按照要求,我院系综合办公室组成系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学院在11月6日前公示学生名单。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目前尚未启动。
 
    根据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非专业素质方面特别突出,本学年度获“三好学生标兵”(含“三好学生标兵”)及以上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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