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保证学院暑期及秋季开学前后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护校园稳定,现将暑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休假时间
1.在校学生离校时间由各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9月1日(星期六)返校注册,9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2018级新生9月9日(星期日)报到注册,9月10日-22日军训、入学教育,9月25日(星期二)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休假时间
教师要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开展科研和教学准备工作,管理人员要紧紧围绕学院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7月14日(星期六)至8月30日(星期四)期间,教师自由安排工作,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在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轮休。8月31日(星期五)全体教职工集中上班。
二、具体要求
(一)本学期结束前,各部门、各系要在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安排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各系于7月6日前将暑期留校学生名单及暑期负责留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报送学生工作部。
(二)各系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职工除轮休者外,其余均应正常上班。有关单位要全力做好招生录取、干部教师暑期培训、规章制度修订、就业核查、办公室环境改造、办学十五周年校庆筹备、学生及校友走访和迎新筹备等重点工作,各系要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暑期学生教学工作、学生实习和实践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教材、图书资料、各类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配备工作;有科研项目的教师要统筹安排,确保工作按要求完成。各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和整合教育资源,组织举办各种学习和交流活动等,活跃暑期学习氛围。
(三)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院务总值班,以及各单位、各系都要安排好值班,加强值班检查,确保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突发情况及时处理,7月10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学院办公室(万山英)。
(四)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要保持电话畅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要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暑期外出应逐级报告。
(五)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为暑期在校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解决在校学生的住宿、餐饮、水电供应、自习场所安排等保障问题。
(六)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防暑降温和防火工作,离校的师生员工要也特别注意安全,在可能的情况下适当参加一些社会调查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暑期作息时间
7月16日至8月3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气温在39℃以上(含39℃)时,工作时间为半天。8月31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