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前寝室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法商学工发布时间:2018-04-23浏览次数:323

鄂经法学函〔201811

各系: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同学的人身财物安全,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住宿环境,从即日起,各系深入学生寝室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学生安全管理措施与安全专题教育情况

1、假期学生的食宿安全落实情况;

2、假前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1)加强学生假期外出的交通安全教育;

2)天气渐暖,各学院要提前开展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3)开展学生不良借贷危害的宣传教育,防止校园贷对学生的侵害;

4)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试与摸排,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的假期活动跟踪。

  

  

(二)宿舍安全方面

1、是否存在使用和存放大功率电器现象。包括:热得快、电水壶、电饭锅、电磁炉等违规电器;

2、是否存在使用和存放各类明火器具。包括:酒精炉、煤气炉、蜡烛等;

3、是否存有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是否存在宿舍内吸烟现象;

4、是否存在使用和存放有腐蚀性、有毒性、有害性及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学物品现象;

5、是有否私自拉电线、乱接插座、电插座放在床铺上、电线裸露、电器不绝缘等现象。

6、是否存在违反公寓管理其他要求的现象,如酗酒、赌博等;

7、是否存在私自在外租房住宿、晚归不归情况;

(三)内务卫生方面

1、宿舍卫生整洁情况;

2、是否饲养宠物;

3、是否存在虫蚁鼠患等卫生问题。

(四)其它方面

假期学生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存放与保管,以及是否存在违反学校规定的其它情况,如售卖物品、私自调换宿舍床位、不按时作息等。

  

二、检查方式:

1、本次检查以各系自查为主,各系负责人应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学生寝室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

2、各系于426日(星期四)9:30前将检查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工作要求:

1、各系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确保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2、各系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3、要坚决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4、各系在假期间应建立预警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完善防范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人,防止假期发生安全事故。

5、各系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假期的安全值班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1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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