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秋季开学安排,教职工8月29日正式上班,首批学生8月30、31日返校后,为进一步整治校园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预防校内交通事故,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机动车辆严格执行《湖北经济学院校园机动车辆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2.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至指定区域,其中法商楼门前一律停放至右侧黄色停放区内。
请各单位在全体师生中加强宣讲,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